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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
主办单位:
( 共青团中央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 文 化 部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国家广电总局)中华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会
( 教 育 部 )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
活 动 简 介
第六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是由(团中央)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国家广电总局)中华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会、(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联合主办的一项全国性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本次推选活动旨在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少代会上对全国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殷切期望,推动青少年积极参加到艺术教育的活动中来,全面提高青少年的艺术才能,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为第四届“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选拔优秀节目。
本次活动共设声乐类、舞蹈类、民族乐器、西洋乐器和表演类五大项目。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办,注重体现活动的社会效益,为广大青少年艺术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目的。为确保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本届活动将特邀教育界著名专家张业生、滕矢初、金铁霖、耿莲凤、月亮姐姐等担任艺术顾问,制定科学的评选标准。
本次推选活动的主办单位均是教育界、艺术界和文化界的权威机构,在全国26个省、直辖市设有分赛区。
本次推选活动结束后,红领巾艺术团将从成绩优秀的选手中吸收一批团员,同时为全国少工委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选拔优秀节目,并择机组织红领巾艺术团团员开展中外交流、文化下乡等活动,进一步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提供展示和交流的机会。
第六届 “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
江苏省活动草案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少代会上对全国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殷切期望,促进青少年艺术教育,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发展红领巾艺术团团员,为全国少工委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选拔优秀节目,(共青团中央)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国家广电总局)中华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会、(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决定,将于2009年1月至8月联合举办第六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艺术才能推选活动,为青少年艺术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青少年积极参加到艺术教育的活动中来,全面提高青少年的艺术才能,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为第四届“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选拔优秀节目。
参赛对象和组别设置
学 前 组:4?6周岁学龄儿童 小学A组:小学1-3年级
小学B组:小学4?6年级 初 中 组:初中1?3年级
高 中 组:高中1?3年级 青 年 组:19?35岁
二、地方承办要求说明:
1、承办资质:江苏省内各地方少年宫、各类公办或民办艺术培训机构,具备法人资格,且拥有一定的师资、学员和初、复赛的场地的,可申报承办本次活动的地方活动。
2、承办流程:承办单位提出书面承办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上交至江苏省组委会。江苏省组委会验明资质后双方签定承办协议,承办单位按照协议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后,江苏省组委会下发分赛区授权书。
3、承办单位获取承办资格后,可在本地区建立分赛区组委会,并制作分赛区组委会印章,印章制作完成后须在白纸上加盖组委会印章,交由江苏省组委会存档。
4、江苏组委会可协助承办单位地方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发放活动资料和规程,帮助联系和协调相关政府单位支持,也可根据地方组委会的工作需要派出工作人员指导工作,为地方组委会提供帮助。
三、相关费用的收支
各地方组委会开展地方活动所收取的活动费用,需严格按照全国组委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分赛区初赛、复赛报名费不得超过300元),各地开展活动收取的报名费、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赞助费、冠名费等)归地方所有,由地方上自行收支,应用于地方上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开支。
四、各地方组委会活动时间
2009年4月 1日?2009年5月20日:选手报名活动工作活动宣传推广和招商
2009年5月20日?2009年6月10日:地方活动初赛、复赛
2009年6月10日?2009年6月15日:统计成绩、划分奖项、填写证书
2009年6月15日?2009年6月25日:公布奖项、公布入京名单,发放获奖证书、入京通知书
2009年6月 25 日? 2009年7月5日:进入全国总决赛选手报名,办理入京手续
2009年7月 6日? 2009年7月10日:各分赛区入京选手名单和材料上报江苏组委会
2009年7月31日? 2009年8月14日:组队进京参加全国总决赛
五、评比的要求
比赛形式
舞蹈、声乐、讲故事、朗诵、小品、戏曲和器乐这几个项目,由选手表演自选曲目一支,(不分唱法、舞种、剧种)每名选手表演时间规定5分钟左右。主持项目分为三部分比赛,第一部分是朗诵,第二部分是自选主持表演。第三部份是评委命题主持词选手主持表演。
分数的划分标准
70分~79分?差,80分~85分?普通,86分~90分?良,
91分~95分?优,96分~99分?佳。
六、奖项的设置和划分
地方复赛结束后,按照选手成绩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表演奖,获一等奖的选手其指导老师可获得优秀指导奖。获一、二等奖的选手取得入京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奖项的参考划分比例为:一等奖8%,二等奖18%,三等奖34%,优秀表演奖40%。地方活动的获奖证书及选手的入京通知书由江苏组委会统一发放,获奖证书只收取成本费用。
七、全国总决赛选手资格
通过各地方组委会的选拔,最终在六个组别(学前组、小学A组、小学B组、初中组、高中组、青年组)五大类别(声乐类、舞蹈类、民族器乐、西洋器乐、表演类)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获取入京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
想参加的同学到博纳教务处报名. |